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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07日  点击:[]

各学院:

毕业生档案直接关系到学生毕业后工作流动、户籍转移、升学、晋升等个人切身利益,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毕业生档案袋内不得缺少以下材料:

1、入校前的个人档案(录取档案,含校内专升本的录取档案);

2、大学在读期间的《学年鉴定表》(本科3份、专科2份、专升本1份);

3、《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4、记录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及实验、实习、论文、劳动等成绩的《学习成绩表》、《实习鉴定表》等;

5、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

6、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色联);

院系级奖惩等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决定是否装入。

二、毕业生档案传递方式

1、直送档案。四川省内除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等四地市外,派遣到其他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的毕业生档案,由招就处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外的档案由各学院通过乐山市机要局寄送。

2、直接送达的毕业生档案,不使用机要信封,用学生处发放的普通档案袋密封,不贴封条,不盖章,档案袋上注明学院,姓名,学号,编号,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各学院按各接收单位的编号从小到大(小的在上,大的在下)顺序整理好,在6月27日上午9时至28日下午5时前送招就处,并提交学院盖章的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如果延期交付或未按要求整理的学院,请自行到机要局寄送。

3、直接送达的档案名单只出不进。原属直送档案,在档案整理期间,毕业生档案去向有变者,请在纸质名单上划去,通过机要局寄送到改派单位;其他改派也通过机要局寄送。

4、通过机要局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在普通档案袋上填写相关信息,封口后装入机要信封。机要信封要密封,贴密封条,盖学院公章,并注明姓名,档案寄送单位地址及单位名称(即派遣表中的档案寄送单位与地址)。通过机要局寄送档案时,请务必认真填写好各机要通信编号相应的毕业生姓名,妥善保管好机要文件交寄单,以备日后查询。

5、机要寄送档案的寄送时间应在7月1日前,请各学院尽快完成寄送(许多单位含人才交流中心只有档案到达后毕业生才能去报到)。

6、确实已经考上公招或研究生,但暂时未签协议书或调档函暂时没有到的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其档案可暂缓寄送,待其协议书或调档函到达后经招就处改派后再寄送。

7、各学院寄送机要件时,先开介绍信,盖学院公章,带好机要交寄单。乐山机要局地址:乐山春华路与白燕路交叉路口,电话2132590陈老师。

特此通知 !

学生处 招就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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