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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学生留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17日  点击:[]

各学院:

暑假将至,为了做好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在放假后原则上应按时离校,属以下情况确实需要留校的学生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在地距离学校较远,经父母同意留校的;

2、家庭经济困难,并找到勤工助学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经父母同意留校的;

3、家庭所在地在外省,距离学校较远,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交通瘫痪而无法回家的;

4、因考研、实习、做实验、参加各类考试、面试等原因,经父母同意需要留在学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有特殊情况,经父母同意无法回家的。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1、6月17日-29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日常事务-->走读申请-->暑期留校),提交暑期留校申请。

2、6月30日-7月3日,学院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

3、7月4日-6日,学生处审核、汇总全校留校学生信息。

4、7月7日-8日,后勤集团集中办理出入证。(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三、各学院对于留校学生的申请要严格审查,通过审核留校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非毕业班人数的10%,凡是申请留校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要有辅导员老师参与暑假留校学生的值班工作。

四、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并与每位学生签订2份《乐山师范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详见附件二),学院、学生各留存1份。

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随时掌握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

附件一:《暑期留校出入证办理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学生处

2016年6月17日

附件一:《暑期留校出入证办理时间安排表》

出入证办理时间安排表

时间

学院

7月7日9:00—18:00

文新学院

政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信学院

物电学院

化学学院

生科学院

7月8日9:00—18:00

旅游学院

经管学院

计科学院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学院

教科学院

特教学院

备注:男生办证地点在学8幢大厅,女生办证地点在新1幢1楼大厅。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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