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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上期学生报到及注册的通知

2015年09月02日  点击:[]

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2015-2016学年度上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领取教材时间为9月5日、9月6日,9月6日全校集中劳动一天,9月7日正式上课。注册时间为9月5日—11日,为认真做好新学期学生开学报到及注册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及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认真组织各年级学生报到,并到财务处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交费地点设在学校篮球馆)。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升本学生报到工作,在前后校门设置接待点,引领专升本学生顺利完成入学手续。

3、学生报到时,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学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

4、学生报到时,应将下列材料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要严格验收。

(1)2014—2015学年度下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学生暑假实践技能训练心得体会、“三笔字”完成情况。

5、各学院于9月6日晚以班或年级为单位召开学生大会,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在学生大会上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灾避灾能力,并做好上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9月6日晚8:00前将学生开学报到情况及缺席学生名单报学生处;9月7日下午5:00前,再次清点人数并将学生报到情况及缺席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案。

6、各学院要深入学生,认真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帮助有受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9月7日下午5:00前,如学生仍未到校报到,而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二、注册及相关规定

1、学生履行报到手续后,应于9月5日—9月11日凭财务处交费清单在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9月11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将学生注册情况报学生处。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照贫困生缓交学费程序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方可注册。

3、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享受正式学生待遇。

4、不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注册工作,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按学校规定交纳费用,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学生处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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