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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公示

2017年03月21日  点击:[]

根据人民网等组织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学工部在学生中下发了《关于开展推荐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在全校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经过学院推荐、组织评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及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拟推荐特教学院李敏、教科学院黄文玲为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1-24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反映。

学校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学工部电话:0833-227629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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