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第八届“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暨“校园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2016年12月13日  点击:[]

为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优秀大学生的榜样力量,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学[2016]22号)精神,经过广泛动员、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等程序,全校共评选出151名“校园之星”(学业之星16人;科技之星13人;技能之星17人;自强之星15人;才艺之星15人;创业之星15人;服务之星17人;感动之星12人;公益之星15人;实践之星16人),并在此基础上推选出15名第八届“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3-19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反映:

学校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2276325,

学工部电话:0833-2276299。

学工部

20161213

上一条:乐山师范学院首届易班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推荐李敏等五名同学参加2016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