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报,各学院考核推荐,高樱瑛等404名同学拟评为2016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韩璐等40名同学拟推荐为2016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初评名单进行公示,希望全校师生加强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到学生处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反映或拨打电话反映。
附:2016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初评名单
学生处电话:0833-2276286
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833-2276324
乐山师范学院
2015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乐山师范学院2016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docx
上一条:关于推荐李敏等五名同学参加201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授予余晓霞等1130位同学“三好学生”、 屈鹏等604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