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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评定“2023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示

2022年11月14日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乐师院学〔2021〕8号)精神,及《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乐师院学〔2021〕24号)有关规定,经广泛宣传、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拟推荐邬贵凤等498名同学为“2023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现将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希望全校师生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以实名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或纪委办反映。

学工部电话:0833-2276299

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2023届校优大拟评定名单.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拟推荐“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授予朱馨兰等1320名同学“三好学生”、何宣等679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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