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生工作队伍育人能力,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效,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辅导员考核评价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评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7日
三、考评内容
(一)全体辅导员考评(12月20日-12月27日)
1.个人自评(12月26日前)
个人根据学年工作情况,围绕考核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进行工作的全面总结,进行个人自评,并填写附件1。
2.学院测评(12月27日前)
学院党政领导围绕考核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开展学院测评工作,对辅导员日常工作做出评价,结合辅导员自评情况,选出2024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名单,并填写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汇总表。
3.学生测评(12月24日前)
通过易班,以线上测评的方式面向辅导员所负责的学生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进行不记名测评考核,学生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4.学校职能部门考评(12月24日前)
学校职能部门围绕考核测评指标体系,结合本学年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二)优秀辅导员述职评选(暂定12月30日)
根据学院推荐的2024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名单,进行现场述职评选,评选20名优秀年度辅导员,其中一等4人、二等6人、三等10人。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
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辅导员自评、学院考评、学生测评和学校职能部门考评的成绩,结合所占权重比例汇算出辅导员考核成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评定结果反馈给各教学院。公示结束后,被考核辅导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运用
1.辅导员的考核情况可作为辅导员发展培训、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2.辅导员的考核情况可作为辅导员专职岗位津贴和奖励经费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27日17:00前将附件1电子版打包发送给思政科郑新美;附件3纸质版盖章签字后送至自强楼203。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docx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汇总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