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发放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国家奖助学金将于近期(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本人有效银行卡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本次发放为秋季学期。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黄渝婷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67。
二、相关要求
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将国家奖助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防止不当消费,特对获国家奖助学的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国家奖助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2、严禁将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还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3、凡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在2017—2018学年度内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奉献活动。
三、温馨提示
请提醒学生不要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短信,所有国家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