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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上期学生报到及注册的通知

2016年08月31日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学校规定,2016-2017学年度上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为9月1日、2日,9月2日全校集中劳动一天,领取教材时间为9月3日、4日,9月5日正式上课。注册时间为9月1日—7日,为认真做好新学期学生开学报到及注册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及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认真组织各年级学生报到,并到财务处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升本学生报到工作,安排志愿者引领专升本学生顺利完成入学手续。校团委将在前后校门设置接待点,各学院要做好对接工作。

3、学生报到时,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及时将学生报到情况录入学生管理系统,并组织学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附件1)。

4、学生报到时,应将下列材料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要严格验收。

(1)2016—2017学年度下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学生暑假实践技能训练心得体会、“三笔字”完成情况。

5、各学院于9月2日晚以班或年级为单位召开学生大会,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9月2日晚8:00前将学生开学报到情况(附件2、学生放假返校情况登记表)报学生处;9月3日、4日下午5:00前,将学生报到情况及缺席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案。

6、9月2日晚,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校园伤害、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教育。

7、各学院要深入学生,认真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帮助有受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9月4日下午5:00前,如学生仍未到校报到,而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二、注册及相关规定

1、学生履行报到手续后,应于9月1日—9月7日凭财务处交费清单在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9月7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将学生注册情况(附件2)报学生处。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照贫困生缓交学费程序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方可注册。

3、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享受正式学生待遇。

4、不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注册工作,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按学校规定交纳费用,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登记表

附件2、学生放假返校情况登记表

学生处

2016年8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校设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劳动安排及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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