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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劳动安排及检查的通知

2021年03月05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全校学生集中劳动的相关工作,现将新学期全校学生集中劳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劳动安排及要求

1. 劳动时间:3月7日上午8:20—12:00,下午13:00-16:00。

2.检查劳动时间:3月7日下午16:00-17:00。

3.检查不合格重新劳动时间:3月11日下午16:00—17:00。

二、劳动责任区及要求

1.劳动责任区:各教学院学生科负责组织学生完成学生公寓、实验室及相关场地打扫。

2.劳动要求:

(1)教室:教室和教学楼内的公共区域,重点清除墙面张贴物,清扫地面、灯具、电扇灰尘,清除地面污迹,擦洗门窗、玻璃、桌椅、黑板等,要做到地面、墙面、桌面、抽屉、玻璃及门窗等无杂物、灰尘、污迹、蜘蛛网等。

(2)实验室:各学院所使用的各类实验室(含语音室等),要求按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宿舍:所有寝室及宿舍内的公共区域。要求地面无泥尘、无积水、无脏痕;雨棚无垃圾、杂物;顶棚、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无乱张贴;门窗、玻璃、桌凳等擦洗干净,整洁明亮;蚊帐挂放统一,床单平整无褶皱,被子叠放规范,枕头摆放统一,行李、物品摆放规范;床下无杂物,鞋尖朝内排列整齐;桌布和窗帘整洁、挂放规范,毛巾等生活用品摆放统一,室内不乱挂衣物;厕所无积水,便槽洁净等。

(4)劳动垃圾堆放:南区北斗山、前校门区域的劳动垃圾堆放在前校门外面右侧的黄角树下垃圾桶旁;体育场馆的劳动垃圾堆放在篮球场旁边;北校区劳动垃圾堆放在行知楼后垃圾池内;其余垃圾堆放点不变。

三、劳动检查

3月7日下午16:00时起,请各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认真开展检查,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相关学院、部门重新组织劳动。

1.校园环境组:

组长:佘万斌

成员:林天兴、黄显刚

联络员:曹代第

各学院学生科科长(副科长)(余雨懁 杨兵 陈盈舟 崔玉 左莉 余友情  翟雅媛)、宣传部、后勤保障服务部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2.学生宿舍组:

组长:袁明锋

成员:张波 姜思宇 包天骏 李培兰 曾晶 魏静静 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

联络员:包天骏

各楼栋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联络

具体分工如下:

女生10、12幢负责人:王孝琴

成员:谢川红帆 代青茹 方丽 吴雨洁 何 叶

百果苑1、2、3幢负责人:周琴

成员:王耀 童瑶 曹力欢 刘珠 郑馨逸 郭文文

百果苑4、5、6、8幢负责人: 杨益

成员:李培兰  李红 杨婷婷 谭妙 金蓉 周琼怡 李晓畅

桂苑负责人:何晓军 宋军

成员:资飞  武拥建 袁立方 郭元红 雷雄锴

女生院负责人:彭瑾

成员: 魏静静  张红丽  周丽岚

男生9幢负责人: 梁光德 方忠

成员:王东健 朱志刚 曾云超 闫胜利 王一鸣 孟凡帅 任自林 樊磊 吴嘉川

男生院4、5、8幢负责人:胡平建

成员:蔡光军 邵旭 张彦东 马王荣 关光富 朱以荣 陈小剑

学3幢、学6幢负责人:吴小彦

成员:张玉莲  钟蕾

新1、2、3、4幢负责人:兰芳 钟永淑

成员:曾晶 艾洁 田青 曹琳  郑曾俊

3.教室组:

组长:汪天飞

成员:张红梅 李东 周彦杉

联络员:陶媛

教学部、后勤保障服务部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4.实验室组:

组长:舒勇

成员:张远东 南麒

联络员:李勇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教学部有关工作人员

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劳动第一线。辅导员、班主任(或年级主任)要分工负责,调动和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带领学生积极完成大扫除的各项任务,并在2021年3月7日下午16:00学校检查前组织各学院学生干部进行检查。

五、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各组检查情况汇总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由思想政治教育科进行全面汇总,并对各单位、各学院卫生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乐山师范学院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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