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发放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及时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乐师院学〔2019〕18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助学金均通过学生本人的银行卡打卡发放。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按月(10个月)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分为2020年秋季学期和2021年春季学期发放,其中2020年秋季学期为一次性发放(5个月),发放时间在12月7日前。本次发放为2021年春季学期的发放(5个月), 3月23日前完成2月和3月的国家助学金发放,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黄渝婷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67。
二、相关要求
1.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2.严禁将国家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3.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在2020—2021学年度内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奉献活动。
三、温馨提示
请提醒学生不要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