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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暑假放假及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8日 乔建兵 点击:[]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现就做好2021年暑假以及假期间学生工作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各教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放假时间安排

7月15日起,学生开始放暑假;8月28—29日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8月30日正式上课;9月1日新生报到;

7月19日起,教职工开始轮休,8月26日教职工开始上班。

二、暑假结束后,各教学院于8月28-29日晚清点学生人数返校情况,各教学院负责返校人数统计的老师于29日晚20:00前将学生返校统计情况上传至学工部数据提交系统(http://210.41.168.170:8016/login.html),统计模板见附件2。

三、学生放假离校前,各教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在往返途中及假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学生防火、防盗、防骗意识。

四、各教学院要指导学生完成暑假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及社会实践活动。

1、各教学院要按照学生处、校团委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

2、各教学院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稳定的参与暑期留校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事项,并做好中途离校返校情况登记与信息更新。

五、学生离校前,应将贵重物品带离学校或寄放在宿舍管理员处,以免遗失。

六、全校学生在放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有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七、暑假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必须离校回家。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须本人申请,各教学院审批,报学生处批准,由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中心安排集中住宿,并办理出入证件。

八、各教学院要认真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特别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假期留校从事社会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九、放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因社会实践等原因确需组织的,需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请各教学院教育全体学生下学期开学时做到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各教学院做好专升本学生报到的准备工作;做到按要求参加全校集中劳动,否则,按旷课处理。

十一、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各工作专班要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全体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十二、各教学院要做好学生工作人员暑假值班安排,安排表模板见附件1,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安排于7月14日前上传至学工部数据提交系统(http://210.41.168.170:8016/login.html)暑期值班安排文件夹。


学生处   

2021年7月8日

附件1:暑假假期值班模板.xlsx 

附件2:2021年暑假返校统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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