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发放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及时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全过程纳入省阳光审批平台监督,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按月(10个月)发放,其中2021年秋季学期为一次性发放(5个月),发放时间在12月10日;春季学期按月发放,请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王耀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67。
二、相关要求
1.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2.严禁将国家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3.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在2021-2022学年度内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奉献活动。
三、温馨提示
请同学们不要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