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榜样的力量,提升资助育人实效,鼓励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的榜样,成长的力量
二、参加对象
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全体获奖学生
三、活动形式
(一)事迹材料挂网宣传(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各教学院组织全体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详见附件撰写要求),并在学院网站醒目位置及其它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展示。
(二)选报优秀事迹材料(2022年3月4前完成)
根据川助函〔2021〕37号文件要求,需在全校获得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1名优秀代表推荐到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辑出版《追梦•逐梦—2021年四川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
请各教学院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各教学院限推荐1名获奖学生)参加全校遴选,最终我校将推荐1名优秀代表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典型事迹宣讲(2022年5月30前完成)
各教学院利用周前会、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召开专题分享会,拍摄照片、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宣传工作,精心组织。请各教学院于3月4日前将全体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事迹材料”电子版打包提交至数据提交系统对应文件夹内;其中,教学院推荐参加优秀事迹材料遴选的学生事迹材料文件名后请注明【推荐】字样。
学生处将利用学生处网站和易班平台进行优秀学生事迹宣传,并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选拔1位特别优秀的事迹材料参加省级遴选。
《优秀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