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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2022年05月09日  点击:[]


关于申报2022年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四川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19-2023 ) 》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辅导员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打造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围绕深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紧扣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在全校范围内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围绕精准赋能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在校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辅导员,孵化一批高质量的育人精品项目,有效提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二)具体任务

   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紧扣人才培养和学校党代会确定的“1329”发展目标,针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大学生教育、管理、指导与服务中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1.打造建设团队。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工作室可定期邀请校内外优秀辅导员开展本方向的交流学习,以研究专题的方式组织相关的讲座、研讨会、沙龙活动。

2.培育精品项目。辅导员工作室要发挥团队的优势和潜能,围绕建设目标打造精品项目,并开展示范性主题活动(包含校院级的活动、班团会等),并利用公众号、易班等进行宣传,努力培育建设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3.解决实际问题。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组建的辅导员工作室要注重融合资源,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定向及时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与学生建立常态的互动关系,建立工作案例库。

4.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能够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争取在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申报要求

 

1.工作室应该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八个方向: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开展研究。

2.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本年度新增立项不超过3项。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总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专职辅导员不得超过3人),所列团队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将视为无效申报。团队结构应合理,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4.项目负责人需有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在建的辅导员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辅导员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工作室申报及运行

 

1.拟申报工作室的辅导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拟定工作室建设方案,从建设思路与目标、建设条件(人员情况与能力、工作经验、既往成果等)、活动计划、建设目标等方面阐述。

2.党委学生工作部收集报名表和建设方案后,统一组织评审会。

3.立项成功的,学校提供不超过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负责人所在学院要为工作室运行提供必要场地支持。

4.主持人要定期召集成员开展研讨,要组织开展好创新实践活动、课题研究及撰写论文等。要做好相应的过程记录备查。

5.请各申报主持人于2022年5月19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一式两份)的纸质版交至学工部思政科(自强楼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3877237@qq.com

 

四、工作室的考核

 

1.中期评估。年底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中期工作汇报送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评估。

2.终期评估。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验收,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

3.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工作室。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2)违反师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

3)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工作室被撤销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辅导员工作室。

4.工作室成员业绩作为学院年终考核、辅导员评优评奖、辅导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57


 


 


 关于申报2022年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学生【2022】14号).pdf

  附件_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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