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发挥妇女儿童慈善组织的重要作用,帮助家庭贫困的女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四川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关于2022年99公益日“春蕾计划”助学项目实施要求的通知》和乐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2022年99公益日“春蕾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99公益日“春蕾计划”项目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进行。
一、受助学生资助类别
(一)小学、初中、高中(普高、职高)、大学(全日制大专、本科)阶段的在读女童,身份证号倒数第二位是双数。
(二)家庭困难,如: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孤儿、事实孤儿、失依或单亲等困难家庭;大病或重残等困难家庭;家中人口众多无稳定收入的农村家庭;无劳动力或无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因灾害导致经济困难家庭。
(三)优先考虑高中(普高为主)困境家庭女童作为资助对象;私立高中如并非高价学费入学,且家庭困难确需资助的,可备注说明情况,纳入资助。
(四)有上进心,有强烈的读书意愿、品学兼优。
(五)烈士家庭、见义勇为家庭女童。
(六)曾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给予适当资助、减免但仍十分困难需要帮扶的女童。
(七)职高女童如家庭特别困难,且未得到学费减免、企业定向就业培养等额外帮扶外的,可纳入。
(八)家里人长期患有重病,医疗开支大。
(九)多子女读书家庭且父母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
(十)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女童,但家庭还是困难的,可纳入。
(注:1.学生受助期间要作出不休学、不辍学、不退学的承诺,口头承诺即可,资助期间若辍学、休学、退学需全额退还助学金;2.以上资助类别来自《关于2022年99公益日“春蕾计划”助学项目实施要求的通知》)
二、学生不资助类别
(一)特殊学校女童因多有残联、民政系统帮扶,今年起将不再帮扶。
(二)企业定向培养或政府、其他基金会等有额外帮扶的高职学校原则上不予以资助。
(三)今年已享受“栋梁工程”等其他公益项目资助的,原则上不再同时资助。
(四)幼儿园、研究生、男生不资助。
(五)女童家庭直系亲属在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长期稳定/正式的工作。
(注:针对女童情况比较特殊的,可向市妇联报告,由市妇联向省儿基会上报,决定是否纳入。)
三、资助标准
类别 |
资助标准 |
年级标准 |
小学 |
600元/人/年 |
1~6年级均可 |
初中 |
800元/人/年 |
1~3年级均可 |
高中 |
1200元/人/年 |
1~3年级均可 |
大学 |
1800元/人/年 |
1~5年级均可 |
注:本项目的年为学年,每学年分为上、下两学期(2022.9—2023.6为一学年),同一学生一学年内只能资助一次,每一学年的上学期、下学期均可申请资助款。 |
四、材料上报要求
(一)家庭困难证明材料认定
1.原建档立卡户证明、低保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困难证明一般加盖有效公章,如镇政府、县民政局、基层妇联、村委会公章,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公章等。
2.学校能证明学生家庭情况的,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开具证明材料或花名册。
3.证明材料手写、电脑打印均可,需相关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
(二)提交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若学生本人无银行卡,需转入抚养人银行卡,增收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资料)。
(三)凡申请学生,需提供未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该项目的手写承诺书。
(四)拟推荐人选需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各学院于11月14日下午18:00前将《99公益日“春蕾计划”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春蕾计划”帮扶对象资料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和打印稿一式一份)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于11月15日-11月17日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选质量。
(三)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99公益日“春蕾计划”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春蕾计划”帮扶对象资料汇总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