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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及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30日  点击:[]

各教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要求,下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2月19日参加劳动、领取教材、参加年级大会或班会,2月20日正式上课。各教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因教师资格证考试、实习、担任各类考试志愿者及其他特殊情况暂未离校的学生,应在1月10日前离校。

二、各教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交通、饮食、消防、网络与信息安全、居家安全等,采用线上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为提高我校学生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放假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减少集聚性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好口罩,注意个人防疫安全。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驾、醉驾。

3.注意出行安全,提前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合理规划路线。

4.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5.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定期检查,注意通风,预防火灾。

6.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可以直接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心理支持电话:0833-2270272,QQ:3184963681。

三、各教学院要指导学生完成假期的工作、学习、生活,并完成好社会实践活动。

四、全校学生在放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有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以免走向犯罪深渊;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请各教学院教育全体学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时返校报到、注册;按要求参加返校劳动,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假期结束后,各教学院清点返校学生人数,并于2月19日 20:00 前向学工部管理科填报返校学生情况统计。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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