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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的通知

2023年04月23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为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属性,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提升资助育人实效,现将2023年度“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和深化资助育人工作,丰富资助工作内涵,提升资助育人水平,促进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为全面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搭建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打造5-8个发展型资助特色项目,培育资助育人工作品牌。

(三)立项遴选重点考察内容

1.突出资助育人,主题鲜明。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需求,重点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职业适应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有明确的针对性。

2.项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具有较系统的内容设计和可行的实施载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受益覆盖面大,易于推广。项目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够形成特色长期开展或辐射推广。

二、项目类别

(一)学业发展类

开展普通话、高数、计算机、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公共课辅导班及与之相关的学业帮扶活动,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二)能力提升类

开展办公技能、人际交往、写作能力、新媒体技术等有助于学生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系列培训及与之相关活动,或音乐、绘画、舞蹈等个人兴趣素质拓展相关活动,推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提升实践能力,实现全面发展。

(三)实践服务类

鼓励学生在生涯规划中选择奉献青春、投身基层,以自立自强、不懈奋斗来回馈社会的志愿服务和助力乡村振兴等相关活动,或参与境内外学习交流、生产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担当意识,开阔视野、增长阅历。

(四)职业引导类

指导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做好学生学习深造、就业创业的参谋。

(五)心理疏导类

关注困难学生群体心理调适能力,帮助其养成应对社会竞争压力、学业压力等的能力,助其身心健康发展。

(六)科研指导类

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向学生介绍研究方法,组织和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申报创新创业、挑战杯项目等;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者自主进行学术科研活动。

(七)其他类

学院充分发挥特色优势自设项目,培育更多富有学院特色的发展型资助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暖心筑梦”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主组织申报和实施,要求主要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项目团队由项目负责人(辅导员)和项目成员(学生)构成(注意项目成员为项目实施者,项目服务对象不属于项目成员,请勿混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3年5月5日前将纸质档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自强楼20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43870359@qq.com。

2.经学校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立项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协调项目成员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负责人,不得中途变更项目题目及预计目标。

(二)资助项目原则上在2023年11月30日前结束,按时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及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学生增值评价情况、效果评估反馈情况、案例集、视频图文资料、个人感悟和项目经验分享等,支撑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结项报告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小组对结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优秀项目将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展示。

五、经费支持与使用

(一)项目经费全部用于支付参与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服务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的服务工时补贴(详细记录服务工时,补贴标准参考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差旅补贴(补贴标准参考学校财务报账手册)、资料费、调研费等,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二)学校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经费资助支持(以项目审批结果为准),根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据实发放,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配套投入或争取社会支持,用于项目实施。

(三)经费结项后发放,项目成员在学工系统上进行经费发放申请,上传个人经费使用详细证明材料,教学院全面掌握核实学生的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申请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学院审核,2023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经费发放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至资助中心。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报告.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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