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校设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师院〔2022〕103号)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乐师院学生〔2023〕37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或校团委审核评选,报校级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校级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陈安祺等5894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度综合奖学金拟获得者。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监察办反映。
2022-2023学年度校设综合奖学金公示名单.xlsx
学生处电话:2277067信箱:523396779@qq.com
纪委办、监察办电话:2276324信箱:jjwb@lst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