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2025年10月27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正考(非补考、重修、重考等)成绩合格的情况;

5、家庭经济困难,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2025年秋季学期未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资助标准与名额

1、筑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2、2025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我校筑梦奖学金名额共13名。(各学院推荐名额为1名。)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推荐(10月27日-11月4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学生品行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上交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和建议获奖名单表。纸质材料需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交到自强楼201资助中心。

(二)学校评审(11月5日-11月13日)

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结果,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面向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筑梦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一)凡是获得筑梦奖学金的同学每人需提前在计划财务处绑定银行卡,2026年3月20日前学校将筑梦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在财务处已绑定的银行卡中;

(二)学生在享受筑梦奖学金期间,各学院和学生处资助中心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的,立即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三)凡受奖励资助的学生,如在评定筑梦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及时取消学生的受奖励的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

 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3: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四川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学术年会征稿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25届毕业生考研工作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