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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乐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12日  点击:[]

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7号)、《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8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乐珈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2025学年在武汉大学就读的我校联合培养学生。

二.奖励标准

在武汉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并获武汉大学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奖励金额6000元·生/年;品学兼优者,奖励金额4000元·生/年。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秀;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正考(非补考、重修、重考等)成绩合格。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2日-11月16日,各教学院向武汉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公布评选条件、金额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和成绩情况说明(若提供虚假成绩说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乐珈奖学金”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记入诚信档案)。

2.11月17日—11月23日各教学院开展“乐珈奖学金”评选,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推荐人选及档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经校级评审后,评选结果将通过校园网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乐珈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乐珈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学校会及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

2.学生在获得“乐珈奖学金”期间,教学院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或受到处分的,立即取消享受乐珈奖学金资格。

 附件1:乐珈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2025年乐珈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奖助学金发放安排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易班学生工作分站及优秀易班工作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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