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总结2025年度教学院学生工作的经验做法,检验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整体水平,推动谋划学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度教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单位
1.考核期:2025年2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
2.考核单位:17个教学院。
二、工作安排
1.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应梳理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相关科室核定评分。
2.考核计分
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总分=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80分+团学工作20分
3.考核结果
考核初步结果和等次资格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部务会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修订)》(乐师院委〔2024〕32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总分,进行研究提出。最终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认真组织考核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整理支撑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2.各学院要把考核工作作为一次总结提升,通过考核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水平。
3.请各学院于12月19日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按照指标体系中项目类别分类汇总打包,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相关科室联系人: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