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聚焦人才培养与激励,助力优秀学生成长,通威集团在我校设立“通威奖学金”,现将2025年“通威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本年度“通威奖学金”名额共10个。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其中5个名额由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和新闻与传媒学院推荐、评审及公示;另外5个名额由其余教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在校内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择优评选。
2.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年。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度正考(非重考、重修、补考等)成绩无不合格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5年12月26日—12月28日相关教学院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公布评选条件、名额、金额。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2025年12月29日—1月5日相关教学院和部门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2026年1月6日下午16:00前,相关教学院将学生申请审批表、推荐名单表汇同学生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纸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各学院通过OA文件流转至学生资助中心潘红老师处。
4.2026年1月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教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校级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评选结果报通威集团备案。
五、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学校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将“通威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2、学生获得“通威奖学金”期间,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相关教学院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不端和表现较差的,学校视其情节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对该生所获通威奖学金实行暂停或终止。
“通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通威奖学金”推荐名单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