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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的倡议书

2019年12月18日  点击:[]

全校同学: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191221日至23日间进行,届时3000余名考生将在乐山师范学院考点参加考试,为了让考生能够安心地休息和学习,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现向全校同学发起以下倡议:

1.错峰出行,避开考试时间及考场所在教学楼及其附近地区。

2.错峰就餐,让考生及时就餐,拥有更多休息、备考时间。

3.按时就寝,中午及晚上不在寝室及公寓大声喧哗及吵闹。

4.文明用语,主动礼让,为考生提供路标指引等服务。

为进一步严明考试纪律,特向所有参加考研的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

1. 严守考纪,诚信应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属于犯罪,以身试法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携带违规考试用品入场。

3. 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4.调整好考试状态,以良好的心态迎接考试

最后,衷心祝愿考研的同学们能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1218

附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1.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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