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将于近期发放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国家奖助学金将于下周内(12月18日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中(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本学期发放一半,另一半下学期国家拨款到位后及时发放)。
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77067)。
二、相关要求
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将奖助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防止不当消费,特对获奖助学金的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请每位同学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2、严禁将奖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
3、如发现将奖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聚众酗酒等不正当消费,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终止其正在享受的奖励和资助;
4、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还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