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15级新生及2015年专升本的学生办理学生证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加强对学生证的使用管理,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现将办理程序、填写要求及其它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已完成学籍注册、体检合格的学生方可领取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
二、办理程序
此次办理由各教学院学生科负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填写学生证。各学院学生科于2015年11月24日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空白学生证。填写要求:
1、各学院应安排专人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统一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字迹工整。需乘坐火车的同学,一定要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和乘车区间,不填写的不予加盖学校公章;(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
2、学生证上所有信息必须与学院审核后的《火车票优惠卡数据》上信息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3、照片一律贴一寸、蓝底、免冠近照,保持和教务系统中的照片一致(校园相馆已统一采集,学生可自行加印);
第二步,学生证注册。各学院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本学院新生的学生证加盖注册章进行注册。
第三步,贴火车票优惠卡。各学院于2015年11月24日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火车票优惠卡和充磁机器,由各教学院学生科统一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数据写入。数据写好后,统一贴好。(注:新卡一定要先写数据,然后往学生证上贴。)
第四步,学生证盖章。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通过OA系统申请学生证盖章。盖完章由所属学院于12月初发给学生。
三、办理时间
火车票优惠卡写数据由各教学院自行安排,火车优惠卡充磁机由第一个学院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借出,由最后一个学院归还于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下一个学院自行和前一个学院联系转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机,每次转借需填写转借交接单。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第一组:
时间 | 学院 |
2015.11.24-2015.11.27 | 美术学院 |
2015.11.28-2015.12.2 | 外国语学院 |
2015.12.3-2015.12.6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015.12.7-2015.12.8 | 化学学院 |
2015.12.9-2015.12.10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5.12.11-2015.12.14 | 体育学院 |
2015.12.15-2015.12.17 | 教育科学学院 |
2015.12.18-2015.12.21 | 特殊教育学院 |
第二组:
时间 | 学院 |
2015.11.24-2015.11.29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2015.11.30-2015.12.3 | 政法学院 |
2015.12.4-2015.12.8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015.12.9-2015.12.1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5.12.14-2015.12.15 | 旅游学院 |
2015.12.16-2015.12.17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2015.12.18-2015.12.21 | 音乐学院 |
学生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