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学生科研课题结题及第十一届学生科研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访问量:

各教学院、各课题组:

我校第十届学生科研结题工作将于三月进行,同时,将启动第十一届学生科研课题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届学生科研结题及优秀课题评选有关工作

1、各课题组负责人填好《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一),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及科研成果交各教学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各教学院汇总《学生科研课题各教学院初审同意结题一览表》(附件二),并按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科研课题含优秀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及科研成果材料,于3月28日前一并报学生处。学生处于4月中旬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优秀科研课题进行评审,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结果。

2、课题未完成的同学由课题负责人提交申请,课题组成员签名,在各教学院办理解除协议书手续。

3、没有完成第十届科研课题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第十一届科研课题。

二、第十一届学生科研课题有关工作

(一)课题要求

1、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分为自筹经费项目和校级资助项目,学校设立60项校级资助项目予以资助。各教学院校级资助项目数分配如下:

文学与新闻学院:5 政法学院:2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4 外国语学院: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5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4

化学学院:4 生命科学学院:3

计算机科学学院:4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5

体育学院:4 美术学院:5

音乐学院:5 教育科学学院:5

2、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应紧紧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课题选题侧重于实践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内容既可以是学科发展前沿领域,也可以是当前研究热点。

3、研究方式既可以由学生独立开展,也可以由学生承担教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二)立项申报程序

1、我校在籍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2014届毕业生),可单独或联合向学校申报科研课题,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申请表》(附件三)。

2、各教学院学生科研指导小组审核、推荐。

3、各教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评审,确定立项课题(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公示,各教学院与课题负责人签协议,课题投入研究阶段。

(三)有关工作

1、各教学院成立学生科研指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

2、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学生科研立项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包括学生科研课题立项、中期检查、课题结题)。

3、2014年3月14日前完成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3月24日前报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统计表(附件四);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学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学生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结果;2015年3月完成结题和优秀科研课题的推荐工作,报学生科研课题结题情况统计和优秀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及科研成果材料。

4、学生处在2015年4月完成优秀科研课题的评审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工作,并予以表彰。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二:第十届学生科研课题学院初审同意结题汇总一览表

附件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科研课题申请表

附件四:第十一届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汇总一览表

学 生 处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