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2017〕18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处复审,现评出曾蝶等34名获奖助学生为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4日—3月6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反映。
学生处电话:0833-2277067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年3月4日
附件:2019年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