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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结果的公示

2018年05月15日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暨“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2018]6号)及我校《关于在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学〔2018〕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全校共25名学生参加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经过评委现场评审,最终评选出15名“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外国语学院2015级翻译专业本科2班齐天权同学为四川省“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5-17日。

学生处电话:0833-2276299 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反映。

乐山师范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第二届“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结果名单

序号

学院

姓名

年级

班级

性别

1

外国语学院

齐天权

2015级

外语15本2(翻译)

男

2

文学与新闻

学院

王荟源

2015级

文新15本2(播音与主持艺术)

男

3

计算机科学

学院

江敏

2015级

计科15本2(数字媒体技术)

女

4

美术学院

徐馗强

2015级

美术15本4(环境设计)

男

5

教育科学学院

杨菊

2015级

教科15本1(学前教育)

女

6

政法学院

何泉江

2015级

政法15本(劳动与社会保障)

男

7

化学学院

秦洋

2015级

化学15本(应用化学)

男

8

生命科学学院

万保菊

2015级

生科15本(科学教育)

女

9

经济与管理

学院

葛嘉俐

2015级

经管15本2(工程造价)

女

10

体育学院

万壤阳

2015级

体育15本2(社体指导与管理)

女

11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胡良庆

2015级

物电15本2(电信)

男

12

旅游学院

夏陶

2015级

旅游15本1(酒店管理)

男

13

数学与信息

科学学院

何小蓉

2015级

数信15本(金融数学)

女

14

特殊教育学院

廖丽君

2015级

特教15本(教育康复学)

女

15

音乐学院

肖雅文

2015级

音乐15本1(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女

上一条: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体会“四微”作品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推荐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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