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107 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综合评选,我校拟推荐谭红梅同志参加“第四届四川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评选展示活动。公示时间为3月23日—28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反映。
学生处电话:2276299; 信箱:lsnuxsc2014@126.com
纪委办电话:2276324; 信箱:jjwb@lstc.edu.cn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谭红梅事迹材料
学生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