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2010〕162号)及《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广泛宣传、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拟推荐李巧玲等41名同学为2017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
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希望全校师生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10日前到学生处办公室或纪委办监察处办公室或拨打电话反映。
学生处电话:2276299
纪委办、监察处电话:2276324
乐山师范学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