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访问量: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首批易班共建高校“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2016]3号)及我校《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学[2016]7号),经各学院推荐,全校共25名学生参加“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经过易班网上投票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最终评选出15名“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外国语学院2014级李代国同学为四川省“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5年5月17-20日。

学生处电话:2276299 纪委办电话:2276324

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反映。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结果

序号

学院

候选人

年级

班级

性别

1

文新学院

李元豪

2013级

汉语文学3班

2

政法学院

许亚梅

2013级

行政管理本科班

3

外国语学院

李代国

2014级

英语2班

4

数信学院

符爽

2013级

金融数学本科班

5

物电学院

李文春

2013级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1班

6

化学学院

林航

2013级

化学专业本科1班

7

生科学院

曾执娟

2013级

生物技术本科班

8

旅游学院

朱耀华

2013级

旅游管理1班

9

经管学院

戴雅诗

2013级

会计学本科4班

10

计科学院

曾明丽

2013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口)本科

11

体育学院

邵新忆

2013级

社体指导与管理本科1班

12

美术学院

郑伟国

2013级

视觉传达设计2班

13

音乐学院

魏昊

2013级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班

14

教科学院

李佳阳

2013级

学前教育1班

15

特教学院

梅佳欣

2012级

特殊教育本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