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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结果的公示

2016年05月17日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首批易班共建高校“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2016]3号)及我校《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学[2016]7号),经各学院推荐,全校共25名学生参加“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经过易班网上投票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最终评选出15名“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外国语学院2014级李代国同学为四川省“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5年5月17-20日。

学生处电话:2276299 纪委办电话:2276324

希望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反映。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结果

序号

学院

候选人

年级

班级

性别

1

文新学院

李元豪

2013级

汉语文学3班

男

2

政法学院

许亚梅

2013级

行政管理本科班

女

3

外国语学院

李代国

2014级

英语2班

男

4

数信学院

符爽

2013级

金融数学本科班

女

5

物电学院

李文春

2013级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1班

男

6

化学学院

林航

2013级

化学专业本科1班

男

7

生科学院

曾执娟

2013级

生物技术本科班

女

8

旅游学院

朱耀华

2013级

旅游管理1班

男

9

经管学院

戴雅诗

2013级

会计学本科4班

女

10

计科学院

曾明丽

2013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对口)本科

女

11

体育学院

邵新忆

2013级

社体指导与管理本科1班

男

12

美术学院

郑伟国

2013级

视觉传达设计2班

男

13

音乐学院

魏昊

2013级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班

男

14

教科学院

李佳阳

2013级

学前教育1班

女

15

特教学院

梅佳欣

2012级

特殊教育本科班

女

上一条:关于2016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立人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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