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师院学〔2019〕1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14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教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评审,拟定张宇洋等17名同学为2021年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7日—6月15日。公示期间,请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工部、纪委办反映。
学工部电话:0833-2277067 信箱:42049852@qq.com
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信箱:jjwb@lst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