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师院学〔2022〕103号)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生〔2023〕05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教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评审,拟定白奉国等20名同学为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7日—4月14日。公示期间,请全校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工部、纪委办反映。
学工部电话:0833-2277067; 信箱:291195289@qq.com
纪委办电话:0833-2276324; 信箱:jjwb@lst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