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访问量: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2022)107号)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及公示,学校审批等程序,拟认定罗义婷等7619名学生为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子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处,纪委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反映。

学生处电话:0833-2277067

纪委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0833-2276324


 2023-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