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6〕19号)相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乐师院学生〔2026〕18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及公示,学校审批等程序,拟认定廖凤仪等8299名学生为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7日至2026年10月13日。若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3日之前以真实姓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纪委办公室反映。
党委学生工作部电话:0833-2277067
纪委办公室电话:0833-2276324
乐山师范学院2026-2027学年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