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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2018年11月16日  点击:[]

各教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发放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国家奖助学金近期将发放到学生本人有效银行卡中(2018年11月23日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本次为秋季学期发放。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黄渝婷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67。

二、相关要求

1.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国家奖助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2.严禁将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3.凡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在2018—2019学年度内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奉献活动。

三、温馨提示

请提醒学生不要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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