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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十六届运动会的通知

2018年04月18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认真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更好的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丰富学校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师生身体素质,拟定于2018年4月27日—28日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团结、和谐、健康、奋进。

二.参赛单位

(一) 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生命与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政法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三.运动会竞赛项目和时间

田径,时间2018年4月27日—28日

其他项目4——6月份之间

四.系列项目比赛时间

2018年4—6月进行系列活动,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康活力大赛等项目的竞赛。

五.运动员资格及要求

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并要求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才能报名参加,否则不能参赛。

六.竞赛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各单项比赛执行最新竞赛规则,参见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

七.报名及组织

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并按各单项的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参赛。

八.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

仲裁由运动会竞赛办公室选派,裁判由体育学院教师及学生担任。

九.本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校体委。

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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