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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7年09月22日  点击:[]

广大师生:

为进一步强化警校共育,积极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川公发[2017]95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拟向全校广大师生开展“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征文内容:

以“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为主题,结合身边的人和事,以自己的亲历、亲闻,讲述与警察之间的点点滴滴,展示公安民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三、征文要求:

(一)文体及字数要求

以叙事文、议论文、散文、微型小说、诗歌为主。要求主题集中,构思新颖,结构精巧,语言重视个性。作品有故事性、可读性、生动形象,尽可能已口语方式表达。字数在1500字左右,不得抄袭。

(二)征文稿件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 A4纸。

2、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3、排版格式:正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号黑体,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4、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三)作品落款务必注明:学院名称、专业、班级、学号、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四、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

五、征文评奖:

主办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分别评出叙事文类、议论文类、散文类、微型小说类、诗歌类优秀作品各20篇,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在中新网、川报观察、四川在线、中国警察网、四川教育导报、@四川公安新媒体矩阵、四川公安门户网站、《四川公安》杂志中发表。

六、投稿事项

请以学院为单位,10月26日统一打包发送至学生处管理科陈盈舟处。每份作品的Word文本统一命名:“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姓名+学校+学院班级。

学生处

2017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易班学生工作站学生干部复试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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