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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招聘会的通知

2017年09月19日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的使用和管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和诚信感恩意识,学校决定举行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2018学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侧重于2017级新生。

二、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请在学生处网页下载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再持此表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签字盖章。

2、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核实学生真实困难状况和现实表现,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招聘

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召开勤工助学招聘会,各用工部门到招聘会现场,依据规定的岗位数,结合本部门用工要求及应聘学生情况进行招聘,并初步确定拟录用学生。

4、审核、录用和上岗

用工部门确定好拟录用名单后,在学生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录用登记表》并交学生处资助中心。学生处对各用工部门拟录用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用工部门通知学生上岗。

四、招聘时间:

2017年0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30-17:00

五、招聘地点:

南校区弘毅楼前

六、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并核定的指标要求进行招聘。

2、各部门招聘录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应是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2017级新生所占比例不低于本部门应设岗位数的50%。

3、请各学院及时传达此次招聘会的相关信息及要求,并推荐2—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进一步提升自立自强能力。

4、各用工部门请安排1名负责老师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会,对申请的学生进行面试。

5、在招聘期间,若出现疑问,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77067。

附件1: 各用工部门招聘人数和用工要求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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