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致内地新疆籍学生的一封信>及开展2017年暑期新疆籍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近期及暑假期间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对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以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基本方略。为抵御“三股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有效防范暴恐音视频的下载传播,切实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同时结合新疆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部署及全疆上下开展发声亮剑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1至2017年9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致内地新疆籍学生的一封信》
请组织本学院全体新疆籍各民族学生,在学生暑期离校前,通过班会或主题教育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写给新疆籍学生的《致内地新疆籍学生的一封信》(见附件一)。请在6月30日前,将学习心得、照片、新闻等材料发到学生处陈盈舟处。
(二)组织好新疆籍学生2017年暑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活动
1、将新疆籍学生暑期返乡亮剑宣讲活动作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全体新疆籍学生参与,向周边群众就近宣讲,宣讲活动覆盖到每名学生所在乡、镇、村及社区。
2、请辅导员老师指导拟定宣讲稿。本活动可由学生根据自身经历、体验自拟宣讲稿,以宣传民族团结、民族互信和去极端化为主基调,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宣讲内地学校的办学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无私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以及学生本人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成长经历等,重点要发声亮剑,声讨“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揭露其丑恶嘴脸,表明学生坚定的政治立场。
3、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向每位新疆籍学生印发《2017年暑期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两份(见附件二)。学生返乡后,与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驻村工作组联系,完成发声亮剑宣讲任务后,由各驻村工作队在《2017年暑期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上填写鉴定意见,基层党组织盖章认定,一份由驻村(社区)工作队收集交当地基层党组织(社区或村委会)留存,一份由学生返校时带回,由学校收集登记后存入学生档案。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述工作,须确保新疆籍学生全员参与。
2、在放假前,组织学习、宣传,辅导员协助拟定宣讲稿,及时发放《2017年暑期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并做好学生返校后学生档案存档工作。
学生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