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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08日  点击:[]

为了做好2017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7]8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已向我校配置了助学贷款宣传单,请各教学院于5月9日前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并以周前会或主题班会的形式在大一大二学生中进行宣传,活动开展的照片发送至邮箱269316524@QQ.COM。

二、组织续贷学生提交续贷申请

各学院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完成续贷申请。

三、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组织并指导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含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学生)于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附件1:毕业确认流程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指南和还款指南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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