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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通知

2017年04月07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认真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更好的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推进我校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等“三走”活动。丰富学校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师生身体素质,拟定于2017年4月20日—21日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团结、和谐、健康、奋进。

二、参赛单位

(一)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生命与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政法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二)教工职组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运动会竞赛项目和时间(一)学生组:田径(二)教职工组:绿心健身行、棋牌比赛(三)2017年4月20-21日(星期四、星期五)进行,20日上午9:00开幕式,21日下午5:00闭幕式。学生组:田径项目的比赛师生千人环校走跑活动教职工组:绿心健身行、棋牌比赛。

四、系列项目比赛时间

2017年4—6月进行系列活动,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五人制足球等项目的竞赛。

五、运动员资格及要求

凡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和在册的教职工,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并要求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才能报名参加,否则不能参赛。

六、竞赛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各单项比赛执行最新竞赛规则,参见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

七、报名及组织

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运动员的选拨工作,并按各单项的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参赛。

八、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仲裁由运动会竞赛办公室选派,裁判由体育学院教师及学生担任。

九、本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校体委。

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47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主办单位

2017年4月20-21日,在校田径场举行。

主办单位: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参加单位

我校各教学院,体育学院以年级为单位。

三. 竞赛项目

男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1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四. 竞赛办法

1、每单位限报运动员60人(男生、女生各30人),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扣该单位团体总分10分)。

2、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

3、100米、200米为两个赛次。

4、各参赛单位参加接力比赛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

5、比赛使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五. 运动员资格

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并要求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才能报名参加,否则不能参赛。

六.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体育学院录取前3名,按5、3、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破校记录加5分。参赛不足6人(队)的项目,按报名人(队)递减一名录取;只有1人报名,不举行该项比赛。

2、团体名次奖前6名,体育学院奖第1名,如积分相等,以破记录或第一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评选5个精神文明运动队。

七.报名:各单位按报名表要求男子、女子分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752784089(QQ邮箱)、纸质文档盖各学院章交到体育学院公共体育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鲁老师-13981393018,报名后不得更改。

八.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教师、学生担任。

九.符合田径规则,达到等级可申报等级运动员。

十.其它:1、自备适合塑胶场地比赛跑钉,参赛时出示运动员有效证件。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提出申诉需在比赛结束半个小时以内,并交纳100元申诉费。

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报 名 表

单位(盖单位章):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员: 男(女)

序号

姓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项目4

俱乐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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