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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2017学年度下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17年03月23日  点击:[]

各学院:

我校将于近期发放2016—2017学年度下期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国家助学金将于下周内(3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中,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77067)。

二、相关要求

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将助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防止不当消费,特对获助学金的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请每位同学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助学金;

2、严禁将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

3、如发现将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聚众酗酒等不正当消费,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终止其正在享受的奖励和资助;

4、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还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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