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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2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勤奋刻苦、求实创新的优良学习氛围,增强班级凝聚力,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创建及评选办法》(乐师院学【201526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第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创建两年及以上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各班级。

二、评选名额及条件

参照《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创建及评选办法》(乐师院学【201526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时间程序

11113,各教学院推荐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思政科。

2111427 学生处组织关工委老教授、学生干部对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的课堂出勤、课堂纪律、学风状况等情况进行基础考核。

31126日前,学生处组织各教学院辅导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和学生干部开展交叉考评。

412415:00—17:00(初定),学生处组织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开展现场陈述和展示,地点:实训楼多功能厅。

四、材料提交

11113日前,各教学院将《乐山师范学院第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稿上传学工部电子提交系统(http://210.41.168.170:8016/,账号: xg  密码  xuegong纸质稿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学生思政科

21125日前,参评班级提交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纸质材料5(含班级基本情况、党团组织建设、班级特色活动、班级集体获奖、科技创新与实践等),用于交叉测评提交宣传材料含班级班训、200字班级简介、班级合影,用于宣传喷绘制作。

3121日前,参评班级在学工部电子提交系统提交视频和宣传材料视频3—6分钟,用于陈述与展示环节,其中班级情况介绍不得低于3分钟

4、材料提交联系人包老师、老师,联系电话2276286

五、表彰奖励及其他事项

1、获奖班级将由于学校统一颁发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奖牌;给予荣获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校设单项奖学金1000/班奖励,给予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追加奖励校设单项奖学金2000/班。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各参与创建班级开展形式各样的评选活动,及时上报校级评选相关材料,各教学院的组织工作和评选结果将纳入学生工作绩效考核。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教学院要对评选推荐的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进行广发宣传,塑造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校园网、易班网、微信、QQ、广播等渠道加强宣传,积极营造争创优良学风的浓郁氛围。

4、严禁参评班级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创建及评选办法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第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第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名额

 附件.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112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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