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通知,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及时间
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秋季学期为一次性发放(5个月),春季学期按月发放。本次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将于12月7日前发放到学生本人有效银行卡中,请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魏静静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3-2277067。
二、相关要求
1.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得铺张浪费;
2.严禁将国家助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3.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需在2020—2021学年度内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奉献活动。
三、温馨提示
请提醒学生不要将银行卡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所有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