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访问量: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在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辅导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的在岗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

2.认真学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规律和进行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精准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思想引领、深度辅导、心理辅导等,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5.敢于担当作为,在学校重大工作推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予以推荐。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

请各学院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1-2名在岗辅导员作为候选人参评;

2.召开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述职评选会

参评辅导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成长成才目标,立足辅导员工作九大职责,汇报个人本年度工作实绩和取得的成绩,汇报时长5分钟,制作PPT,线下汇报;

3.评优结果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审与现场述职两个环节,最终确定的辅导员将荣获“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进行公示。

四、材料提交

1.拟参评的辅导员提交个人工作事迹(1000字左右、主要对个人政治思想表现、学生工作能力、学生工作态度、学生工作成效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具体格式见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2)经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前交到学工部思政科(自强楼203);

2.个人工作事迹、《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2)、支撑照片2张、个人生活照1张全部打包,以“XX学院-优秀辅导员-张三”命名,于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前通过QQ发送给学工部思政科郑新美。

五、有关说明

1.述职评选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另行咨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附件2:优秀辅导员事迹撰写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