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属性,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办法》(乐师院学生〔2024〕1号),现将2024年度“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和深化资助育人工作,丰富资助工作内涵,提升资助育人水平,促进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为全面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搭建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打造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培育资助育人工作品牌。
(三)立项遴选重点考察内容
1.突出资助育人,主题鲜明。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需求,重点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职业适应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有明确的针对性。
2.项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具有较系统的内容设计和可行的实施载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受益覆盖面大,易于推广。项目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够形成特色长期开展或辐射推广。
二、项目类别
(一)学业发展类
开展普通话、高数、计算机、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公共课辅导班及与之相关的学业帮扶活动,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二)能力提升类
开展办公技能、人际交往、写作能力、新媒体技术等有助于学生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系列培训及与之相关活动,或音乐、绘画、舞蹈等个人兴趣素质拓展相关活动,推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提升实践能力,实现全面发展。
(三)实践服务类
鼓励学生在生涯规划中选择奉献青春、投身基层,以自立自强、不懈奋斗来回馈社会的志愿服务和助力乡村振兴等相关活动,或参与境内外学习交流、生产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担当意识,开阔视野、增长阅历。
(四)职业引导类
指导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做好学生学习深造、就业创业的参谋。
(五)心理疏导类
关注困难学生群体心理调适能力,帮助其养成应对社会竞争压力、学业压力等的能力,助其身心健康发展。
(六)科研指导类
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向学生介绍研究方法,组织和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申报创新创业、挑战杯项目等;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者自主进行学术科研活动。
(七)其他类
学院充分发挥特色优势自设项目,培育更多富有学院特色的发展型资助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主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要求主要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项目团队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构成(注意项目成员为项目实施者,项目服务对象不属于项目成员,请勿混淆)。
“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分为精品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为二级学院自主申报,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精品项目则需从上一年立项的一般项目中申报、组织评审确定。本年度拟设立资助育人计划项目共8项,其中一般项目5-6个,精品项目2-3个;具体项目的设立数量,视申报项目的质量而定。
(二)申报程序
1.学院统一做好申报项目的统计、材料汇总及初选、上报等工作。申报单位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项目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初审,申报表由分管学院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盖学院章后,同《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起报学生资助中心。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纸质档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自强楼201),电子档请上传至数据提交系统对应文件夹中。
2.经学校评审后确定相应立项项目名单。立项项目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3.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协调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负责人,不得中途变更项目内容和预期目标。
4.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加强宣传。要求所有宣传报道、书面成果应标注或体现“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字样,除在学校新闻网、易班等进行项目相关报道外,申请结题时,每个项目在校级以上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上报道及刊发信息稿件不得少于1篇;宣传报道时要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得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发布。
四、项目验收
(一)资助项目原则上在2024年11月30日前结束,各项目组须按时提交《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发放名册》(附件4)及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以成长汇报形式进行项目结项。
(二)项目结项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学生增值评价情况、效果评估反馈情况、案例集、视频图文资料、个人感悟和项目经验分享等,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小组对结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优秀项目将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展示。
五、经费支持与使用
(一)学校对获准立项项目给予扶持金,精品项目8000元/项,一般项目5000元/项。
(二)项目经费从勤工助学和学生特色活动资助经费中支出。项目经费根据学校财务规定用于支付参与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服务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的劳酬以及工作需要。
(三)经费分中期发放和结项后发放。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学校除视情况取消经费支持外,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该单位下年项目申报资格。经费使用范围详见《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说明》(附件5)。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