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3〕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对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实践,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申请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1级、2022级、2023级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毕业年级申请条件:
1.2024—2025学年实习一学年且有意愿校外住宿的;
2.因考研复习、顶岗支教且有意愿校外住宿的;
3.因身体疾病、心理问题确实需要校外住宿的;
4.家住乐山市市中区且经济困难的;
5.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非毕业年级申请条件:
1.2023—2024学年已经通过校级校外住宿审批的;
2.因身体疾病、心理问题确实需要校外住宿的;
3.家住乐山市市中区且经济困难的;
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三、申请、审批时间及流程
1.6月7日—6月14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工服务—学生事务服务—校外住宿),提交校外住宿申请,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校外住宿承诺书》(详见附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申请通过后,将纸质的《校外住宿承诺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病情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各1份交辅导员出备案。
2. 6月14—15日,学院辅导员、党委副书记根据学生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信息,审批是否同意校外住宿,开学后做好纸质材料备份工作。
3. 6月15日—6月16日,学生处审核、汇总全校校外住宿学生信息,并将学生信息抄送后勤保障服务部、财务处。
四、注意事项
1.完成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的学生,务必在6月30日前将个人物品搬离寝室,不按时清理者,因宿舍调整、宿舍维修等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2.各教学院做好校外住宿申请审批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认真做好与家长确认、材料审核及纸质材料备案等工作。
3.各学院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走访、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学生处
2024年6月6日